产品质量法最新修订进一步加强政府产品质量监督-ISO14001认证常见问题-汇智认证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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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最新修订进一步加强政府产品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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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质量强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修订。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征求意见稿与2018年修正版相比的主要变化:

新增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规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安全为先、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分类监管,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与生产者产品准入要求保持一致,新增政府监管的产品安全准入要求;新增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将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修改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两项制度,新增上级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在六个月内重复抽查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了产品质量执法权限。明确可查阅、复制材料包括银行账户;新增责令经营者不得转移、隐匿、销毁可能存在缺陷或者其他质量问题的产品的权限;新增查封涉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的职权。

新增缺陷产品调查和召回要求、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要求以及行业和专业经济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管职责;新增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地方政府约谈要求,新增信用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新增进出口产品和特殊消费品的质量监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