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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的《山东省“守护舌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印发并执行。“方案”通过为期3年的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盯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着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坚持因地制宜。在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同时,注重结合地方实际,根据当地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地专项治理,提高靶向性和有效性;坚持协调联动。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联动配合,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等薄弱环节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推动实现行刑衔接,信息线索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目标导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监管执法资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耕地分类管理清单。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以重金属为重点开展产地环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测。开展贝类生产区域划型,重点关注水环境赤潮及贝类毒素问题,及时发布风险预警。2020年,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到2022年,完善耕地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制度,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强化农作物种业市场监管。以玉米、小麦、大豆、棉花为重点,以种子标签和种子质量为主要内容,在春季、秋季等关键种子市场销售期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在冬季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抽查。对制种大县和国家良繁基地实行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侵犯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严惩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违规行为。2020年,集中惩处一批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未审先批、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等违法行为。到2022年,不断净化种业发展环境,种子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质量兴种、品牌强种,推动种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肥料质量安全监管。严把企业准入关,提高技术落后企业的更新和淘汰进度。开展肥料产品监督抽查,落实好“检打联动”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的纵向联系,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实行动态监管,重点督促生产企业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突出有机肥生产企业专项巡查工作。强化肥料重金属及抗生素检测,推进肥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耕地质量安全。2020年,肥料使用量比2015年下降6%。到2022年,全省肥料产业布局趋于合理,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肥料产品风险预警和评估体系初步建立,全面实行证后监管为主、证前监管为辅的动态监管模式。

  四是强化农药质量安全监管。推行省、市、县分类监管、分级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把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关口,严格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的证后监管。鼓励支持农药企业科技创新。加强现有高毒农药品种的风险评估,有序淘汰现有高毒农药。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等手段,依法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开抽检结果。积极推进科学用药、精准施药,大力推行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2020年,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下降10%。到2022年,农药利用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五是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工作。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开展地膜捡拾回收,减少废弃地膜在农田残留。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探索地膜污染防治新途径。开展地膜残留预警监测,实现地膜监测预警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全省农膜应用与残留情况调查评估。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政府规章出台。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22年,力争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

  六是高质量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工作。分类推进农安市、农安县建设。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监管网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检测和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监管、执法、检测队伍工作联动机制。组织推荐第三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2020年,80%以上市、县达到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标准。到2022年,80%以上市、县持续保持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