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程序文件-汇智认证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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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在生产的各环节有足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精确度,为产品、过程符合要求提供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3、职责
3.1 生产部质检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及控制,并负责与计量主管部门或被授权单位联络校准事宜。
3.2 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并协助质检做好检定、校准工作。
4、程序
4.1  配备与管理
4.1.1 生产部根据产品与过程监视测量的实际需要,策划、确定、配备精度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并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规定。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执行《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4.1.2监视和测量设备发放使用前,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对封存/停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应重新校准后方可使用。
4.1.3生产部质检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在《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台帐》上进行登记。
4.2  检定、校准与标识
4.2.1  生产部质检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制定检定、校准计划,编制《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台帐》,按计划规定的周期向授权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申请检定/校准或编制《内部校准规程》,自行校准。
4.2.2  对检定、校准后的检测设备,生产部质检按规定贴上“检定合格证”标签,对其状态进行标识,并标明有效期。生产部质检负责保管有关记录及合格证书,以便在要求可提供的场合给予提供。
4.2.3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4.3  使用
4.3.1  公司内所有在用的检测设备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使用无标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4.3.2  使用者应按正确操作方法使用,不得擅自拆卸或变动影响计量性能可调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封缄处。
4.3.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应在适宜的环境下进行。
4.3.4  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采取措施及时校正并要对以前的测量和试验结果进行重新评定,确认用该监视和测量设备所检产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4.4  维护
4.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部门要对设备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注意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4.4.2  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使用部门应单独保管,明确标识,以防误用。不得擅自拆修。
4.4.3  各种检测设备的搬运、贮存、使用都应保持装置性能的完好,禁止无关人员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
4.4.4  对暂时不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生产部质检予以封存,并加贴“停用”标志。待修或发现问题的监视测量设备,经生产部质检批准后,加贴“待修”标志。需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设备科办理报废手续。已报废(或待报废)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明显部位粘贴“报废”标签,以防误用,并要及时从使用现场清除。
4.5生产部质检应不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5 相关文件

6 质量记录
6.1 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台帐
6.2 检定、校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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